关于开展高风险投资业务检查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按照国机集团《关于开展高风险投资业务检查的通知》(国机审[2015]425号)要求,为了规范高风险投资业务管理,加强风险控制,院监察审计部将于2015年11月开展高风险投资业务检查工作。院属各单位的自查结果上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20日,自查的具体内容和编报要求请查阅在线公文“院审[2015]128号”。
联系人:汤馨
电 话:010-64883949
监察审计部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