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加入收藏设为首页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主页 > 事故调度分析 → 文章正文
    来源: 青海安全教育网 发布日期: 2022-06-30 07:40
    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值班值守和应急工作的紧急通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

    近年来,全省安全监管系统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秩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一些地区和单位对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还不够重视,值班脱岗、信息传送迟缓、漏报等问题屡有发生。为认真做好当前值班值守和应急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值班值守和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明电〔20141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值班值守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值班值守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并作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行政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纪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确保值班值守工作规范有序。一是各级安全监管局要加强对值班值守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各级安全监管局有固定的值班室、配套的办公器材和设施(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网络传输设备和卧具等)。值班室要张贴上(下)级联系方式,值班规程、本单位领导干部职工联系电话、值班台帐等,以保障值班值守和应急工作需要。二是认真落实各级值班值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持领导带班、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和节假日、重要时段、重大事故期间“双岗制”等制度,保证值班值守工作有人管、有人做。三是加强对值班值守人员业务培训,使各级值班值守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熟悉工作流程,做到及时妥善协调处理上级来文来电和基层请示、常态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坚决杜绝值班期间脱岗、从事娱乐活动或饮酒等行为。四是各单位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畅通,随时有人接听;单位主要领导、各业务处(科)室负责人和应急值守人员要做到手机24小时开机,严禁以任何理由拒接电话或关闭手机,做到随叫随到。

    二、强化信息处置,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事故信息共享和协同反应能力。同时要积极主动利用网络等媒体及时获取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核实、早报告。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监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和完整报送重大事项及突发事故信息。一般事件(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逐级上报;重大事件或较大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矿监察局总值班室(以下简称:省两局总值班室);特别重大事件或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省两局总值班室,省两局总值班室接报汇总、经局领导同意后,3小时内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值班室和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紧急情况下,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可采取先电话报告省两局总值班室,随后补报书面信息,各县(市、区、行委)安全监管局也可直接向省两局总值班室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缓报或只处理不报告,更不得瞒报、谎报。同时,要密切关注和跟踪涉及煤矿、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城镇燃气等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危害程度大的重点行业领域发生的事故,加强事故信息收集、研判和及时上报工作。

    三、认真做好应急准备,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照“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救援到位”的总体要求,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值守工作,切实提高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及处置能力。一是在做好各级值班值守工作基础上,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应急知识培训,熟悉应急处置工作流程,确保各种应急信息传送畅通。二是认真落实预警预报、接警处警环节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交通运输、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密切关注气象和地质等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出有针对性防范措施。三是进一步完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衔接性。四是开展灾害、事故的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涉事人员的应急知识、素质和能力。五是加强安全生产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切实抓好应急队伍的训练和管理,配齐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救援装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校验,保证正常使用,确保在应急救援中发挥作用。应急救援队伍要经常保持战备状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责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应急工作各项工作制度,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为值班值守和应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配齐必要的办公用具。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查,发现值班人员漏岗、脱岗以及迟报、漏报和瞒报等情况,按照“有责必负,失责必究”原则,严肃值班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目前正值主汛期和暑期,要对值班值守和应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确保值班值守工作运转有序、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妥善高效。

     

    两局总值班室值班电话:

    白天:09716138615

    夜间及工作日外:09716165129

    两局总值班室传真:09716100653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815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网站声明隐私声明使用帮助网站地图电子地图
青海安全教育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5-2026 www.qhssafety.com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