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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青海安全教育网 发布日期: 2022-06-30 07:40
    省安全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医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根据《青海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青海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要求,近日,省安全监管局和省卫生计生委本着“信息互通、协调联动、资源共享”原则,研究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医疗卫生应急协作制度,建立了生产安全事故医疗卫生应急协作机制,为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应急协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双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的工作职责,要求第一时间通报事故及救援相关信息,实现伤亡情况、现场处置、医疗救治等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定期会商、专家指导、预案衔接、科研协作等各项工作。

    同时,为保障应急协作制度的长期、健康和有效运行,双方建立了由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 主管处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省安全监管局应急管理处和省卫生计生委应急办,具体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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